各有关单位、各缴存员工:
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,优化服务质量,经我中心研究决定,简化部分事务处理资料,具体规定如下:
一、自2019年10月25日起,处理住宅公积金异地转入事务,缴存员工无需再供给无锡市社保缴费记载。
二、自2019年11月1日起,处理存量房公积金借款的房子价格,由无锡市住宅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托付专业组织确认,请求借款的员工无需再提交典当评价陈述。
特此通知。
无锡市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
2019年10月25日
来历:无锡公积金官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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